
台灣人自己設立公司,流程通常相對單純;但只要資金來源涉及外國人或外國法人,整體申請就不再只是一般公司登記,而會進入僑外投資的審查程序。
從投資核准、資金匯入、資金審定,到後續是否能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與工作居留,實務上都有不少細節需要先釐清。本文將一次整理台灣人與外國人合資開公司的常見問題、設立流程、時間成本與限制,幫助你在正式申請前先掌握重點,降低來回補件與規劃錯誤的風險。

台灣人可以和外國人合資開公司嗎?
台灣人可以和外國人、外國公司合資在台灣設立公司,但如果出資者屬於外國人或外國法人,需要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請核准,不能直接照一般純台資公司的方式先匯入資金、後登記。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也明確說明,外國投資人擬來台投資新設公司,無論投資金額多寡,都應先提出申請和核准。
哪些情況會被認定為外資?
若投資人是外國自然人,或投資主體是登記於境外的外國法人,即使背後股東有台灣人,仍可能屬僑外投資案件,就得走投資審議流程。這也是官方在僑外投資新設公司流程中明確規範的適用範圍。
港澳人士、陸資案件為什麼要分開看?
港澳人士、外國人,以及涉及大陸地區人民或陸資控制關係的案件,適用規範與審查基礎不同。尤其陸資案件並不是單純比照一般外資,而是要依陸資規範及開放業別判斷,不能直接套用一般僑外投資邏輯,因此如果外國法人有股東是中國籍,有可能被納入為陸資,而非外資。
台灣人外國人合資開公司的完整流程與審核時間
步驟 1:先做公司名稱與營業項目預查
官方流程第一步就是先申請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。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也提供線上申請,線上預查規費目前為 150 元。
步驟 2: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請僑外投資核准
這一步才是外資/合資案件和一般公司設立最大的差異。投資人需檢附投資申請書、預查表、投資人身分證明文件、授權文件等資料提出申請。
步驟 3:開立籌備處帳戶並匯入投資款
經核准後,公司負責人要到銀行開設籌備處帳戶,投資人才能依核准函辦理投資款匯入,並依規定完成結匯、存入投資事業籌備處帳戶。官方流程中也特別列出匯款性質應註明「310 僑外股本投資」。
步驟 4:辦理資金審定
投資款匯入後,還不是結束,還要再向投資審議司申請審定投資額,檢附匯入匯款通知書、買匯水單、存摺影本等文件。
步驟 5:辦理公司設立與稅籍登記
這是台灣人外國人合資開公司的最終步驟:完成投資核准與資金審定後,才台資外資合資公司才會進入一般公司設立與後續稅籍登記程序。
合資公司大概多久可以完成?
若文件齊全、營業項目單純,常見案件約需 2~6 個月;若涉及境外文件認證、股權結構較複雜或特殊營業項目,時間可能再拉長。這個時間乃是根據官方流程複雜度推估,實際時間依不同案例可能會有所不同。
台灣人和外國人合資開公司,公司型態怎麼選?
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,端看您的需求
合資公司不一定要設股份有限公司,也可以設立有限公司;真正該考量的是股東人數、治理需求、未來是否規劃增資、引進新投資人或做較頻繁的股權移轉。若想了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社(行號)的差異,可閱讀這篇文章。
如果只是小型合資,為什麼很多人會先選有限公司?
若股東人數少、經營結構單純、短期沒有大規模募資計畫,有限公司通常較簡單;若未來要做投資人進出、股權設計或治理架構擴張,再考慮股份有限公司也不遲。
外資持股比例、營業項目與陸資審查有哪些限制?
持股比例通常可自行約定,但不代表所有產業都能投
持股比例原則上可由股東協議,但若涉及外資受限產業、特許業務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,仍須依個別業別審查,不能單靠股東自己說好就算數。
哪些行業可能禁止或限制僑外投資?
官方有「僑外投資負面表列」,其中列有禁止或限制僑外人投資的業別,例如部分電信、廣電、法律及會計服務等項目,都不是想登記就能登記。
僑外投資在台灣常見限制類型整理表
| 類型 | 是否可能限制外資 | 文章可怎麼寫 | 參考依據 |
| 一般商業服務業、顧問業、貿易業 | 多數可投資 | 多數一般商業服務、顧問或貿易型公司,若不屬特許或負面表列業別,僑外投資通常可申請設立。 | 《外國人投資條例》、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原則 |
| 特許行業 | 可能限制 | 若營業項目涉及特許業務,即使可以設立,也常需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。 | 官方 FAQ 明載限制業別需主管機關同意 |
| 電信、廣播電視等特定產業 | 常見限制 | 涉及通訊傳播、媒體等產業時,外資持股與申請條件通常較嚴格,不能只看公司登記名稱判斷。 | 僑外投資負面表列 |
| 法律、會計等專業服務 | 常見限制或另有資格規範 | 某些專業服務並非單純公司設立即可執行,常伴隨執業資格、身分或主管機關規範。 | 僑外投資負面表列與目的事業法規 |
| 農業、畜牧業、漁業部分項目 | 部分限制或須個案核准 | 農林漁牧並不是一概都不能投,但部分項目限制較多,須看負面表列與主管機關審查。 | 負面表列及其附表說明 |
| 林業、伐木業、狩獵業等部分項目 | 禁止或高度限制 | 某些產業屬明文禁止或高度敏感業別,通常不適合在文中寫成「外資也可以做」。 | 負面表列附表 |
| 軍工、爆裂物、特定化學物質等國安敏感項目 | 禁止或高度限制 | 涉及國安、公共安全、危險物質的業別,通常屬禁止或嚴格限制範圍。 | 負面表列附表 |
| 公益法人性質事業(如學校、醫院、社會保險) | 不一定適用一般公司投資邏輯 | 這類性質多為非營利或公益法人,官方資料也特別註明,並非單純用一般僑外投資設公司邏輯處理。 | 負面表列備註 |
實務上,僑外投資是否可行,不能只看「公司名稱」或「想做什麼」,而要進一步對照營業項目代碼、負面表列、是否屬特許行業,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。官方也明載,若屬限制投資事業,投資人申請時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同意。
陸資案件為什麼常常比一般外資更敏感?
陸資案件之所以常被認為比一般外資更敏感,關鍵不在於「外國人身分」本身,而在於適用的法規、審查標準與開放範圍不同。
一般外國人來台投資,多依《外國人投資條例》辦理;但若投資人屬於大陸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,或雖設於第三地區、實際上仍具有陸資控制關係,則須改依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》及相關開放項目規範審查,不能直接比照一般僑外投資案件處理。
先台資、後增資,可以嗎?什麼時候適合?
台灣人先開公司,外國人再增資入股可以嗎?
可以,但通常等於流程跑兩次。
若公司急著先營運,的確可以先由台灣人完成純台資公司設立,之後再讓外國投資人透過增資方式入股;但這通常代表之後還要再跑一次外資投資申請、資金審定與變更程序,因此可能增加時間與成本。這屬實務安排,不是違法捷徑,也不是免費加速包。免費的通常都比較貴,尤其是流程重跑。
哪些情況比較適合先台資、後增資?
若公司已有明確營運時程,像是急著簽約、租辦公室、開發票或先啟動業務,先由台灣股東完成公司設立,通常能縮短前期等待時間,避免整體計畫被外資審查進度卡住。
另外,若外國投資人的護照、授權文件、境外公司資料或認證程序尚未備齊,或團隊仍在觀察市場、評估最終持股比例,也可先以台資公司上路,再視情況辦理增資入股。
但要注意,這通常代表後續仍需再跑一次外資增資流程,整體成本與程序會較高。
台灣人與外國人合資開公司,外籍人士的工作證與工作居留規定
合資公司可以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嗎?
可以,但要分清楚「事業主管」與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。
台灣人與外國人合資設立公司後,外籍人士若想合法在台工作,常見申請路徑主要分成兩種:一種是以僑外投資事業主管身分申請,另一種則是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名義受聘。兩者雖然都屬外國人在台工作的許可類型,但適用對象、雇主資格與審查條件並不完全相同,實務上不能混為一談。
第一位外籍主管的申請門檻,和第二位以後不一樣
根據官方說明,第 1 名主管人員可不受一般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的學經歷與平均月薪資規範限制;超過 1 人以上者,相關學經歷與受聘薪資規範就要比照「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」辦理。也就是說,不宜簡化成「一家公司只能申請一名外籍經理人工作證」。更精準的說法是:第 1 名和第 2 名以後的審查基準不同。
取得工作證後,可以申請工作居留嗎?
可以。在取得外籍經理人工作許可後,可進一步辦理應聘居留;其居留期間通常與工作許可核准期間相同。
家人可以依親嗎?
可以。若外籍人士依法取得居留資格,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通常可依規定申請依親居留,但仍應依移民規定與個案審查為準。
台灣人和外國人合資開公司前,最該先談好的 5 件事
1.出資比例與資金到位時間如何分配?
台灣人和外國人合資開公司時,不要只單純談持股比,要談何時匯、沒匯怎麼處理,以避免後續發生爭議的機會。
2.誰擔任負責人、董事或經理人?
許多人往往會忽略這一點:申請公司設立只是第一步。在公司設立之後,日後誰要扛營運責任都需要先講清楚。
3.技術、勞務能不能入股?
若以勞務或技術作價入股,文件設計與審查難度通常較高,實務上多數案件仍以現金出資較單純。
4.股東想退出時,股權如何轉讓?
股東間若經營理念不合,原則上可依章程、股東協議與法定程序處理股權轉讓,但跨境股權移轉仍須留意投資申報與變更程序。
5.賺錢怎麼分、僵局怎麼解?
這段超重要,卻常被忽略。合資最怕的不是沒賺錢,而是賺了錢以後大家突然變成法學家。對於台灣人外國人合資開公司,不能只注重合資,更要討論分配。
台灣人外國人合資開公司常見 FAQ
Q1.外國投資人一定要先申請投資核准嗎?
是。外國投資人若要來台新設公司,原則上不論投資金額多寡,都應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申請核准,再辦理匯資與公司設立。
Q2.外資可以和台灣人共同持股設有限公司嗎?
可以。台灣人可與外國自然人或外國法人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,但若涉及外資,就要先走僑外投資審查流程。
Q3.外國法人可以指派非股東擔任負責人嗎?
可以,實務上可由外國法人指派適合人選擔任公司負責人,但實際登記仍須依公司型態、章程設計與登記文件內容辦理。
Q4.外資合資公司可以申請外籍經理人工作證嗎?
可以。若符合僑外投資事業主管的雇主資格,例如新設公司資本額或營運資金達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,就可申請。
Q5.合資公司多久能設立完成?
通常約 2~6 個月,實際時間會受文件是否齊全、境外文件認證進度與營業項目審查影響。官方流程至少包含投資核准、匯資、資金審定與公司登記。
Q6.哪些營業項目外資不能做?
不是所有行業都能做。若屬僑外投資負面表列中的禁止或限制業別,例如部分軍工、危險化學品、部分專業服務等,就不能直接申請或須另經主管機關同意。
Q7.合資公司沒有實體辦公室,可以借址登記嗎?
可以評估借址登記,但前提是該地址用途、分區及出租條件符合公司登記與稅籍規範,不是每個地址都能直接拿來登記。若想借址登記,卻不知道該怎麼做,可以參考這篇文章。
台灣人外國人合資開公司,為什麼可先找台北創業家協助?
台灣人與外國人合資設立公司,和一般純台資公司最大的差別,在於前期多了投資審查、資金匯入與資金審定等程序,若文件準備不完整,往往容易拖長整體時程。
台北創業家站內已整理外國人設立公司、公司與行號差異、外籍經理人工作證與借址登記等主題,適合在規劃合資前先做功課;若希望同步處理公司設立、地址安排與後續行政需求,也可進一步評估其相關服務,降低反覆補件與溝通成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