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投資者在台灣成立公司後,不管是公司、分公司或行號(無限公司)都必須按照相關法規進行稅務申報,如不如期申報、漏報都會被處以罰鍰。外資在台灣設立的公司和台灣本土公司的稅務一樣,公司有銷售就要開立發要票,每兩個月(單月)申報一次「營業稅」,每年申報一次「營所稅」。
在台灣賣方要按照銷售的金額開發票給買方,買方的公司取得這些發票,就是所謂的「進項」憑證,買方的公司再把買進的商品轉售,也要開立發票給賣方,這就是所謂的「銷項」憑證。簡單言之,收到的發票是「進項」,開出去的發票是「銷項」。因此,公司申報營業稅的基礎就是「銷項」的憑證加總減掉「進項」憑證加總乘以5%,簡而言之就是公司毛利的5%。以下是為了能夠滿足段落所需的長度而定義的無意義內文,請自行參酌編排。
「營業稅」是按照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》開徵。一般行業的營業稅率是5% ,每兩個月(單月)申報一次。計算方法是銷項—進項*5%,就是要繳的營業稅的金額,簡而言之,營業稅就是公司毛利的5%。。例如:進一件商品是100元(取得發票),你賣200元(開出發票),獲利就是100元。200元(銷項)—100元(進項)*5%=5元,營業稅稅金就是5元。
「營所稅」是按照《所得稅法》開徵。每年申報一次,營所稅稅率為20%。公司獲利不超過12萬元免繳營所稅,但要申報,盈餘還是得分配給股東。獲利超過12萬元則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,營所稅有兩種申報方式:擴大書審和記帳,公司可以針對自己公司情況和委託的會計師或記帳士討論,要選擇何種申報方式較為有利:a.書審:年度營業總收入x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(6%),再按營所稅稅率17%繳交營所稅。例如:公司(行號)年度總銷售為300萬乘以6%(擴大書面審定純益率)後為18萬,18萬再乘以17%(營所稅稅率)為3萬零6百元,即要繳交3萬零6百元營所稅。b.按實際設帳的獲利(年度銷項扣掉年度進項後,再減去實際營運成本支出,例如房租、薪資、水電、交際費等等)的20%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。例如,年度總銷項是300萬減去年度進項200萬,再扣掉營運支出70萬,獲利為30萬,30萬再乘以20%(營所稅稅率)為6萬元
我們合作團隊的會計師和記帳士通過國家考試,具備專業資格,實務經驗豐富,可以提供專業的記帳稅務的諮詢和申報業務,讓外資公司在台灣合法營運,讓外資可以安枕無憂的專心規劃和拓展生意。
我們收費合理,服務專業,提供服務和收費標準如下:
1、1月至12月記帳、憑證整理及營業稅申報(12個月)2、次年1月各類所得扣(免)繳申報及開立扣繳憑單(1個月)3、次年5月營所稅結算申報(1個月)4、次年5月未分配盈餘申報5、9月所得稅暫繳申報6、帳務、營業稅及營所稅諮詢7、申報股東資訊平台8、二代健保申報9、公司組織盈餘分配
1、一年收取14個月記帳費,採擴大書審申報首年每月2,000元 起,若為外資則每月2,500元起 。2、非採擴大書審申報,記帳費每月加收1,000元 起。3、設立首月無開立銷項發票者,則免收首月記帳費。4、次年記帳費依營業收入多寡及申報方式而調整。5、不含成本表單(進銷存表)製作及非例行性事項處理。6、一套帳價格另議。